shirleycci
跨省市轉考(轉入、轉出)情況01、取得現(xiàn)在省市的準考證:首先,在需要轉入的省市報名,取得需要轉入省市的準考證。02、到原考籍所在地辦理轉出:各地考辦辦公時間、辦理考籍轉移的考生須持準考證、單科合格證書和居民身份證,轉入省市的準考證,到轉出考籍所在區(qū)、縣(市)招考辦辦理轉出手續(xù)。03、辦理轉出手續(xù)的過程:辦理過程中考生本人須認真復查《考籍轉移通知單》中轉出的科目和成績,核對無誤后簽字確認,并將準考證交回自考辦。04、到現(xiàn)在省市辦理轉入手續(xù):考生應在轉入省市自考辦辦公時間,持轉出省市考辦開具的轉出證明,和兩個省市的準考證、身份證辦理轉入手續(xù)。
最愛賀曼熊
1、能把在湖北的自考合格成績轉到江蘇來的。2、沒轉之前,也可在江蘇報名參加自考的。3、湖北考出來的合格成績,只要與江蘇的自考課程名稱和代碼一樣的話,成績都是有效通用的,不需要重考的。4、自考轉考手續(xù),總體分兩步走:第一步在湖北辦理自考轉出手續(xù);第二步在江蘇報名自考的地方辦理自考轉入手續(xù)。(所以,沒辦轉考手續(xù)之前,就可在江蘇這邊先去報名自考,報考那些湖北沒考過的剩下的課程)。
玉帝偶吧
自考轉考辦理手續(xù)(以江蘇為例,各省份略有差異) 考生如何辦理省內(nèi)轉考手續(xù)?省內(nèi)轉考不需辦理轉考手續(xù),考生憑身份證到轉入地重新報考。兩地的準考證均應妥善保存,畢業(yè)時須憑全部準考證辦理畢業(yè)登記。 外省轉入的考生如何辦理轉入手續(xù)?(1)考籍轉入辦理程序①考生在轉出省辦理轉考申請后,轉出地省級考辦按照原考試的課程及合格成績、遵循規(guī)定標準,生成轉出電子檔案上傳至教育部“轉考平臺”。江蘇省教育考試院從“轉考平臺”接收轉入電子檔案。②轉入電子檔案經(jīng)江蘇省教育考試院審核無誤后,公布在“江蘇教育考試公眾信息服務平臺”。考生本人登錄并查詢到轉入信息后,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到轉入地的地級考辦進行現(xiàn)場確認。③轉入手續(xù)辦理完成后,江蘇省教育考試院將轉入辦理結果上傳“轉考平臺”,轉出地省級考辦據(jù)此對轉出考生電子檔案的在籍狀態(tài)進行變更。轉考完成。(2)考籍轉入辦理要求①轉入電子檔案信息以轉出地省級考辦通過“轉考平臺”交換的電子檔案為準。②轉考考生應當按江蘇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的專業(yè)考試計劃參加考試。轉考考生原考試合格課程與現(xiàn)考試課程替換關系的按照江蘇省有關文件執(zhí)行。③轉考考生應當在江蘇省取得專科不少于5門、本科不少于4門的合格成績,方可在江蘇省申辦畢業(yè)手續(xù)。④考生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證及轉入地準考證,到轉入地的地級市考辦,對轉入電子檔案信息及辦理結果進行現(xiàn)場確認,并在《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轉考(考入)登記表》上簽字。(3)考生違反“考籍轉入辦理程序”和“考籍轉入辦理要求”的,電子檔案退回轉出地省級考辦。(4)2015年12月31日前成績已轉入江蘇的考生,不需要辦理現(xiàn)場確認手續(xù)。需要查詢2015年12月31日前省際轉考(轉入)信息的考生,在打開“江蘇教育考試公眾信息服務平臺”的登錄頁面后,直接點擊“查詢轉入成績”即可,無需登錄。 由我省轉往外省的考生應如何辦理轉出手續(xù)?(1)考籍轉出辦理程序①江蘇省在籍考生辦理考籍轉出的,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登錄“江蘇教育考試公眾信息服務平臺”提交轉考申請,并如實填寫相關信息。②考生成功提交轉出申請后,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證、轉出地準考證和轉入地準考證到所地級市考辦,對轉出電子檔案信息進行現(xiàn)場確認,并在《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轉考(轉出)登記表》上簽字。③省教育考試院按照原考試的課程及合格成績、遵循規(guī)定標準,生成轉出電子檔案上傳至教育部“轉考平臺”。④轉入地省級考辦從“轉考平臺”接收轉入電子檔案。⑤轉入電子檔案經(jīng)轉入地省級考辦審核無誤后,轉考考生按要求到轉入地辦理轉入手續(xù),具體方式和要求由轉入地省級考辦規(guī)定和公布。⑥轉入手續(xù)辦理完成后,轉入地省級考辦將轉入辦理結果上傳“轉考平臺”,江蘇省據(jù)此對轉出考生電子檔案的在籍狀態(tài)進行變更。轉考完成。(2)考籍轉出辦理要求①考生應當在轉入地取得一門或者一門以上課程合格成績,并取得轉入地考籍后,再辦理轉出手續(xù)。②考生在因違反有關考試管理規(guī)定被??蓟蛘哐舆t畢業(yè)期間,不得轉出。③已經(jīng)取得某專業(yè)全部課程合格成績的考生,只能在原報考地省級考辦辦理畢業(yè)手續(xù),不得轉出。④免考取得的課程合格成績不得轉出。未通過理論課程考核的,其對應的實踐環(huán)節(jié)考核成績不得轉出。畢業(yè)論文成績不得轉出。⑤考生辦理轉入手續(xù)未滿一年的,不得轉出。⑥考生辦理畢業(yè)申請后,課程成績不得轉出。⑦考生有證在報考的課程的,在課程成績發(fā)布前不得轉出。⑧考生當次辦理多個專業(yè)的省際轉考手續(xù)時,只能轉往同一轉入地。⑨2016年1月1日以后取得的理論課程成績無筆跡信息的不得轉出。(3)考生違反“考籍轉出辦理程序”和“考籍轉出辦理要求”的,當次辦理的轉考申請無效。(4)需要查詢2015年12月31日前省際轉考(轉出)信息的考生,在打開“江蘇教育考試公眾信息服務平臺”的登錄頁面后,直接點擊“查詢”即可,無需登錄。根據(jù)教育部考試中心《關于開展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電子轉考工作的通知》和《關于做好2016年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省際轉考工作的通知》要求,自2016年起,江蘇省自學考試省際轉考工作將出相應調(diào)整。(5)轉出辦理:考生本人登錄江蘇省教育考試公共信息服務平臺提交轉考申請,并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到所屬地市自考辦進行現(xiàn)場確認。對完成現(xiàn)場確認手續(xù)的考生,由省教育考試院向教育部考試中心轉考平臺統(tǒng)一上傳考籍電子檔案。
派大海綿
(1)考籍轉入辦理程序①考生在轉出省辦理轉考申請后,轉出地省級考辦按照原考試的課程及合格成績、遵循規(guī)定標準,生成轉出電子檔案上傳至教育部“轉考平臺”。江蘇省教育考試院從“轉考平臺”接收轉入電子檔案。②轉入電子檔案經(jīng)江蘇省教育考試院審核無誤后,公布在“江蘇教育考試公眾信息服務平臺”??忌救说卿洸⒉樵兊睫D入信息后,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到轉入地的地級考辦進行現(xiàn)場確認。③轉入手續(xù)辦理完成后,江蘇省教育考試院將轉入辦理結果上傳“轉考平臺”,轉出地省級考辦據(jù)此對轉出考生電子檔案的在籍狀態(tài)進行變更。轉考完成。(2)考籍轉入辦理要求①轉入電子檔案信息以轉出地省級考辦通過“轉考平臺”交換的電子檔案為準。②轉考考生應當按江蘇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的專業(yè)考試計劃參加考試。轉考考生原考試合格課程與現(xiàn)考試課程替換關系的按照江蘇省有關文件執(zhí)行。③轉考考生應當在江蘇省取得??撇簧儆?門、本科不少于4門的合格成績,方可在江蘇省申辦畢業(yè)手續(xù)。④考生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證及轉入地準考證,到轉入地的地級市考辦,對轉入電子檔案信息及辦理結果進行現(xiàn)場確認,并在《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轉考(考入)登記表》上簽字。(3)考生違反“考籍轉入辦理程序”和“考籍轉入辦理要求”的,電子檔案退回轉出地省級考辦。(4)2015年12月31日前成績已轉入江蘇的考生,不需要辦理現(xiàn)場確認手續(xù)。需要查詢2015年12月31日前省際轉考(轉入)信息的考生,在打開“江蘇教育考試公眾信息服務平臺”的登錄頁面后,直接點擊“查詢轉入成績”即可,無需登錄。
花花灑灑灑
注冊新準考證考就行。最后辦一下合檔。關于自考轉往外省的介紹:1、考生持準考證、課程合格證書到轉出市自考辦辦理轉出申請手續(xù),填寫《省自學考試轉考申請表》一式三份。 2、轉出市自考辦通過計算機對申請轉出考生的準考證、課程合格證書進行審核及轉出處理后,在考生填寫的《省自學考試轉考申請表》上簽署意見,加蓋市自考辦公章。 3、轉出市自考辦將《省自學考試轉考申請表》兩份及考生原始《省自學考試考生登記卡》封裝并加蓋密封章報省自考辦。 4、省自考辦根據(jù)各市所報《省自學考試轉考申請表》通過計算機核對及轉出處理后,向轉入省自考辦開具《省自學考試轉考成績證明》,并在考生填寫的《省自學考試轉考申請表》上簽署意見,加蓋省自學考試考籍專用章。 5、省自考辦將《省自學考試轉考申請表》一份及考生原始《省自學考試考生登記卡》封裝并加蓋密封章向轉入省寄發(fā)或由考生自帶。 關于自考省外轉入的介紹:1、考生持轉出省自考辦出具的轉考介紹信、轉考成績證明、課程合格證書或轉考檔案材料,到省自考辦辦理申請手續(xù),填寫《省自學考試轉考申請表》一式三份。 2、省自考辦對轉入檔案進行審核,并在考生填寫的《省自學考試轉考申請表》上簽署意見、加蓋省自學考試考籍專用章。 3、省自考辦將外省轉入檔案材料和《省自學考試轉考申請表》兩份封裝并加蓋密封章提供給轉入市自考辦,課程合格證書由考生妥善保存。 4、考生持省自考辦提供的轉考材料、課程合格證書到轉入市自考辦辦理轉入申請手續(xù)。課程合格證書經(jīng)轉入市自考辦驗證后,由考生妥善保存,畢業(yè)時使用上述證件。 課程合格證書分兩種: (1)外省原始課程合格證書; (2)由外省合格證書轉換后的《省自學考試課程合格證書》。轉換后的課程合格證書為人工書寫,并在準考證號下方注明轉出省名稱,加蓋省自學考試考籍專用章。 5、轉入市自考辦待轉入考生取得新準考證號后,將填有新準考證號的《省自學考試轉考申請表》一份于每年5月、11月報省自考辦,另一份經(jīng)市計算機室進行轉入處理后,連同其他轉考材料存檔。 6、省自考辦計算機室根據(jù)上報的《省自學考試轉考申請表》,進行考籍變更。
斗真山下
一、轉入要求(一)轉入電子檔案信息以轉出地省級考辦通過全國“轉考平臺”交換的電子檔案為準。(二)轉入考生應當按我省自考辦公布的專業(yè)考試計劃參加考試。轉入考生原考試合格課程與現(xiàn)考試課程替換關系,按省自考辦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三)轉考考生應當在我省取得專科不少于5門、本科不少于4門的合格成績,方可申辦畢業(yè)手續(xù)。(四)考生須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證及我省準考證,到考籍所在市(區(qū))自考辦,對轉入電子檔案信息及辦理結果進行現(xiàn)場確認,并在市(區(qū))自考辦出具的《陜西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轉考(轉入)登記表》上簽字。(五)市(區(qū))自考辦不得拒絕接收符合本規(guī)定要求的考籍檔案。二、轉入流程。省自考辦從江全國轉考平臺,接收轉入數(shù)。省自考辦轉入數(shù)據(jù)導入省考籍管理系統(tǒng)??忌娇技谑袇^(qū)自考辦現(xiàn)場確認。省自考辦審核轉入接收數(shù)據(jù)結果,并上傳全國轉考平臺,同時給轉出省發(fā)送回執(zhí)省自考辦將轉入接收結果數(shù)據(jù)與省考籍管理系統(tǒng)進行同步操作處理。三、轉入時間上半年:3月—4月下半年:9月—10月各省轉入時間不一樣,具體時間還要以自考辦公布時間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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