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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安考試是一個比較有難度的考試,因此考生們要盡早復習掌握。但一般來說注安考試也需要準備3-6個月,下面我還和大家分享了一些備考的方法,希望有所幫助!
安全生產管理:這門主要是一些安全原理、安全要求等,通俗易懂,作為入門非常適合,作為四個科目中最簡單的可以優(yōu)先復習,可以跟著網課學,聽第一遍大多沒有重點,但盡量對知識內容有一個大概印象,快速看完,可以采用倍速播放。
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法規(guī)是注安考試的基礎,主要介紹與生產相關的各類法律條文,其內容貫穿四門考試,特別是管理,所以學好法規(guī),對管理的理解會更加深刻,法規(guī)需要記憶的時間很多,學習法規(guī)的時候,務必將關鍵的數字記錄下來并區(qū)別記憶,建議使用筆記本跟著學吧考培網課做記錄。
法規(guī)和管理搭配學習,配合一定習題,重復看看網課,直到內心已經建立每章大概的考試重點就開始技術的學習了。
安全生產技術基礎:技術獨立性較強,主要內容是各類機械設備使用要求和技術標準等內容,內容非常多,千萬不要啃書,要有重點地復習,特別對于砂輪機、鍋爐、壓力容器等器具,要對著圖反復理解其原理,強化記憶。
《安全生產專業(yè)實務》科目分為煤礦安全、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化工安全、金屬冶煉安全、建筑施工安全、道路運輸安全、其他安全(不包括消防安全)7個專業(yè)類別,實行分卷考試,考生在報名時應根據工作需要選擇一個專業(yè)進行考試。
10月29日
上午9:00-11:30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
下午14:00-16:30安全生產管理
10月30日
上午9:00-11:30安全生產技術基礎
下午14:00-16:30安全生產專業(yè)實務(7個專業(yè))
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yè)資格考試設“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客觀題)、“安全生產管理”(客觀題)、“安全生產技術基礎”(客觀題)、“安全生產專業(yè)實務”(主客觀題)4個科目。其中“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安全生產管理”“安全生產技術基礎”為公共科目,“安全生產專業(yè)實務”為專業(yè)科目。
公共科目的考試題型為客觀題,分為單項選擇題和多項選擇題兩部分。單項選擇題的備選項中,只有1個最符合題意。多項選擇題的備選項中,有2個或2個以上符合題意,至少有1個錯項。錯選不得分;少選,所選的每個選項得分。試卷中有70個單項選擇題,每題1分;15個多項選擇題,每題2分。專業(yè)科目試題包括專業(yè)安全技術和安全生產案例分析兩部分。
專業(yè)安全技術部分題型為客觀題,均為單項選擇題,占分值的;20%;安全生產案例分析部分題型包括客觀題(占分值的10%)和主觀題(占分值的70%),客觀題為單項選擇題和多項選擇題,主觀題為綜合案例分析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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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安全工程師考試必備知識點 1物體打擊 失控物體的慣性力造成的人身傷害事故。如落物、滾石、錘擊、碎裂、崩塊、砸傷等造成的傷害,不包括爆炸、主體機械設備、車輛、起重機械、坍塌等引發(fā)的物體打擊。 2車輛傷害 企業(yè)機動車輛在行駛中引起的人體墜落和物體倒塌、下落、擠壓造成的傷亡事故。如機動車輛在行駛中的擠、壓、撞車或傾覆等事故,在行駛中上下車、搭乘礦車或放飛車所引起的事故,以及車輛運輸掛鉤、跑車事故。 3機械傷害 指機械設備與工具引起的絞、輾、碰、割戳、切等傷害。如工件或刀具飛出傷人,切屑傷人,手或身體被卷入,手或其他部位被刀具碰傷,被轉動的機構纏壓住等。 常見傷害人體的機械設備有:皮帶運輸機、球磨機、行車、卷揚機、干燥車、氣錘、車床、輥筒機、混砂機、螺旋輸送機、泵、壓模機、灌腸機、破碎機、推焦機、榨油機、硫化機、卸車機、離心機、攪拌機、輪碾機、制氈撒料機、滾筒篩等。但屬于車輛、起重設備的情況除外。 4起重傷害 從事起重作業(yè)時引起的機械傷害事故。包括各種起重作業(yè)引起的機械傷害,但不包括觸電,檢修時制動失靈引起的傷害,上下駕駛室時引起的墜落式跌倒。 起重傷害事故是指在進行各種起重作業(yè)(包括吊運、安裝、檢修、試驗)中發(fā)生的重物(包括吊具、吊重或吊臂)墜落、夾擠、物體打擊、起重機傾翻、觸電等事故。 5觸電 電流流經人體,造成生理傷害的事故。適用于觸電、雷擊傷害。如人體接觸帶電的設備金屬外殼或棵露的臨時線,漏電的手持電動手工工具;起重設備誤觸高壓線或感應帶電;雷擊傷害;觸電墜落等事故。 6淹溺 因大量水經門、鼻進入肺內,造成呼吸道阻塞,發(fā)生急性缺氧而窒息死亡的事故。適用于船舶、排筏、設施在航行、停泊、作業(yè)時發(fā)生的落水事故。 7灼燙 強酸、強堿濺到身體引起的灼傷,或因火焰引起的燒傷,高溫物體引起的燙傷,放射線引起的皮膚損傷等事故。適用于燒傷、燙傷、化學灼傷、放射性皮膚損傷等傷害。不包括電燒傷以及火災事故引起的燒傷。 8火災 造成人身傷亡的企業(yè)火災事故。不適用于非企業(yè)原因造成的火災,比如,居民火災蔓延到企業(yè)。此類事故居于消防部門統(tǒng)計的事故。 9高處墜落 人由站立工作面失去平衡,在重力作用下墜落引起的傷害事故。適用于腳手架、平臺、陡壁施工等高于地面的墜落,也適用于山地面踏空失足墜入洞、坑、溝、升降口、漏斗等情況。但排除以其他類別為誘發(fā)條件的墜落。如高處作業(yè)時,因觸電失足墜落應定為觸電事故,不能按高處墜落劃分。 10坍塌 建筑物、構筑物、堆置物的等倒塌以及土石塌方引起的事故。適用于因設計或施工不合理而造成的倒塌,以及土方、巖石發(fā)生的塌陷事故。如建筑物倒塌,腳手架倒塌,挖掘溝、坑、洞時土石的塌方等情況。不適用于礦山冒頂片幫事故,或因爆炸、爆破引起的坍塌事故。 11冒頂片幫 礦井工作面、巷道側壁由于支護不當、壓力過大造成的坍塌,稱為片幫頂板垮落為冒頂。二者常同時發(fā)生,簡稱為冒頂片幫。適用于礦山、地下開采、掘進及其他坑道作業(yè)發(fā)生的坍塌事故。 12透水 礦山、地下開采或其他坑道作業(yè)時,意外水源帶來的傷亡事故。適用于井巷與含水巖層、地下含水帶、溶洞或與被淹巷道、地面水域相通時,涌水成災的事故。不適用于地面水害事故。 13放炮 施工時,放炮作業(yè)造成的傷亡事故。適用于各種爆破作業(yè)。如采石、采礦、采煤、開山、修路、拆除建筑物等工程進行的放炮作業(yè)引起的傷亡事故。 14瓦斯爆炸 可燃性氣體瓦斯、煤塵與空氣混合形成了達到燃燒極限的混合物,接觸火源時,引起的化學性爆炸事故。主要適用于煤礦,同時也適用于空氣不流通,瓦斯、煤塵積聚的場合。 15火藥爆炸 火藥、炸藥及其制品在生產、運輸、儲藏的過程中發(fā)生的爆炸事故。適用于火藥與炸藥在加工配料、運輸、儲藏、使用過程中,由于震動、明火、摩擦、靜電作用,或因炸藥的熱分解做用,發(fā)生的化學性爆炸事故。 16鍋爐爆炸 鍋爐發(fā)生的物理性爆炸事故。適用于使用工作壓力大于、以水為介質的蒸汽鍋爐。但不適用于鐵路機車、船舶上的鍋爐以及列車電站和船舶電站的鍋爐。 17容器爆炸 壓力容器破裂引起的氣體爆炸,即物理性爆炸。包括容器內盛裝的可燃性液化氣在容器破裂后,立即蒸發(fā),與周圍的空氣混合形成爆炸性氣體混合物,遇到火源時產生的化學爆作,也稱容器的二次爆炸。 18其他爆炸 凡不屬于上述爆炸的事故均列為其他爆炸事故,如: ①可燃性氣體如煤氣、乙炔等與空氣混合形成的爆炸; ②可燃蒸氣與空氣混合形成的爆炸性氣體混合物如汽油揮發(fā)氣引起的爆炸; ③可燃性粉塵以及可燃性纖維與空氣混合形成的爆炸性氣體混合物引起的爆炸; ④間接形成的可燃氣體與空氣相混合,或者可燃蒸氣與空氣相混合(如可燃固體、自燃物品,當其受熱、水、氧化劑的作用迅速反應,分解出可燃氣體或蒸氣與空氣混合形成爆炸性氣體),遇火源爆炸的事故。 爐膛爆炸,鋼水包、亞麻粉塵的爆炸,都屬于上述爆炸方面的,亦均屬于其他爆炸。 19中毒和窒息 人接觸有毒物質,如誤吃有毒食物或呼吸有毒氣體引起的人體急性中毒事故,或在廢棄的坑道、暗井、涵洞、地下管道等不通風的地方工作,因為氧氣缺乏,有時會發(fā)生突然暈倒,甚至死亡的事故稱為窒息。兩種現象合為一體,稱為中毒和窒息事故。不適用于病理變化導致的中毒和窒息的事故,也不適用干慢性中毒的職業(yè)病導致的死亡。 20其他傷害 凡不屬于上述傷害的事故均稱為其他傷害,如扭傷,跌傷,凍傷,野獸咬傷,釘子扎傷等。
淡淡的生活
【導語】注冊安全工程師是建筑工程高含金量證書,也是目前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中難度較大的考試之一,每年報考人數都在逐漸增加,所以競爭性也是很大的,為了幫助大家更好、更快速的進行備考復習,在這里給大家進行了2021注冊安全工程師必考考點匯總,2021年考生趕緊學起來吧。
1、物體打擊
失控物體的慣性力造成的人身傷害事故。如落物、滾石、錘擊、碎裂、崩塊、砸傷等造成的傷害,不包括爆炸、主體機械設備、車輛、起重機械、坍塌等引發(fā)的物體打擊。
2、車輛傷害
企業(yè)機動車輛在行駛中引起的人體墜落和物體倒塌、下落、擠壓造成的傷亡事故。如機動車輛在行駛中的擠、壓、撞車或傾覆等事故,在行駛中上下車、搭乘礦車或放飛車所引起的事故,以及車輛運輸掛鉤、跑車事故。
3、機械傷害
指機械設備與工具引起的絞、輾、碰、割戳、切等傷害。如工件或刀具飛出傷人,切屑傷人,手或身體被卷入,手或其他部位被刀具碰傷,被轉動的機構纏壓住等。
常見傷害人體的機械設備有:皮帶運輸機、球磨機、行車、卷揚機、干燥車、氣錘、車床、輥筒機、混砂機、螺旋輸送機、泵、壓模機、灌腸機、破碎機、推焦機、榨油機、硫化機、卸車機、離心機、攪拌機、輪碾機、制氈撒料機、滾筒篩等。但屬于車輛、起重設備的情況除外。
4、起重傷害
從事起重作業(yè)時引起的機械傷害事故。包括各種起重作業(yè)引起的機械傷害,但不包括觸電,檢修時制動失靈引起的傷害,上下駕駛室時引起的墜落式跌倒。
起重傷害事故是指在進行各種起重作業(yè)(包括吊運、安裝、檢修、試驗)中發(fā)生的重物(包括吊具、吊重或吊臂)墜落、夾擠、物體打擊、起重機傾翻、觸電等事故。
5、觸電
電流流經人體,造成生理傷害的事故。適用于觸電、雷擊傷害。如人體接觸帶電的設備金屬外殼或裸露的臨時線,漏電的手持電動手工工具;起重設備誤觸高壓線或感應帶電;雷擊傷害;觸電墜落等事故。
6、淹溺
因大量水經門、鼻進入肺內,造成呼吸道阻塞,發(fā)生急性缺氧而窒息死亡的事故。適用于船舶、排筏、設施在航行、停泊、作業(yè)時發(fā)生的落水事故。
7、灼燙
強酸、強堿濺到身體引起的灼傷,或因火焰引起的燒傷,高溫物體引起的燙傷,放射線引起的皮膚損傷等事故。適用于燒傷、燙傷、化學灼傷、放射性皮膚損傷等傷害。不包括電燒傷以及火災事故引起的燒傷。
以上就是2021注冊安全工程師必考考點匯總,希望對2021年考生能有所幫助,另外,符合注冊安全工程師報考條件的考生,都是可以參加2021年考試的,希望大家能夠認真準備,祝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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