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公務員考試科目分為《行政能力測驗》和《申論》兩科,并按照報考職位的不同,分為省級(副省級)和地市級兩種類型試卷,各試卷滿分都為100分,且二者采用閉卷方式來考查。部分職位還需加試專業(yè)科目考試。對于一般職位來說,筆試主要考的就是行測和申論兩科,也是國考備考的重點。
行政能力測驗以客觀題的形式考查,均為單項選擇題。從試卷總題量上看,省級(副省級)為135道,地市級為130道,省級(副省級)在數(shù)量關系這一模塊比地市級多5道題。
申論采用主觀題的形式命題,省級(副省級)和地市級試卷一般都為5道題。前4道題為問答式,其中包含一道或兩道應用文寫作題(如發(fā)言稿、簡報、短評、倡議書等),最后一道題以大作文的形式呈現(xiàn)。
申論試卷由注意事項、給定資料和作答要求三部分組成。申論考試按照中央機關及其省級直屬機構職位、市(地)級及以下直屬機構職位的不同要求,分別命制試題。
中央機關及其省級直屬機構職位申論考試主要測查報考者的閱讀理解能力、綜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決問題能力、文字表達能力。
市(地)級及以下直屬機構職位申論考試主要測查報考者的閱讀理解能力、貫徹執(zhí)行能力、解決問題能力和文字表達能力。







